一、反馈问题
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,二十六、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设进展滞后。《武汉市砂石集散中心布局规划方案》和《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法码头治理有关任务的通知》明确,要加快推进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设工作,确保在临时砂石集散中心运营期满前建成并投入使用。武汉市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已全部于2022年底关闭,但截至督察时,规划建设的7个长期砂石集散中心无一建成。为解决砂石料供应问题,武汉市在青山区武钢港务外贸码头、经济开发区武桥重工恒庆码头和新洲区武汉金控港口等3个现有散货码头基础上,分别增加砂石装卸功能,作为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成前的过渡性砂石码头,建设标准不高,货车直接在泊位上装料,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。
二、整改目标
《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》提出整改目标:解决砂石集并中心选址问题,加快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建设进度,砂石装卸码头落实污染防治措施。
三、整改措施
东西湖区2024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长期砂石集并中心,2025年具备砂石装卸功能。江夏区2024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长期砂石集并中心。
四、整改情况
1.东西湖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(武汉港东西湖港区青锋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)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,2025年9月26日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,具备砂石装卸功能,2025年12月25日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。
2.江夏区长期砂石集并中心(武汉港江夏港区金水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)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,水工部分已完成钢管桩施工,正在进行嵌岩桩施工;陆域部分开展辅助用房施工;完成预制梁板施工。
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12月28日—2026年1 月12日(1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31646043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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